保衛處〔2017〕2號
關於做好2017屆畢業生
戶口遷移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為了確保2017屆畢業生戶口遷移工作順利進行,請各學院接到通知後,登錄保衛處主頁下載“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2017屆畢業生戶口遷移信息統計表”(以下簡稱《信息統計表》),並組織學生填報相關信息。
一、填寫《信息統計表》
(一)填寫相關信息
1.“姓名”一欄必須與來校時錄取通知書姓名一致。
2.“出生日期”應按照年月日(例如19890110的格式)填寫。
(二)填寫“遷往地址”
1.遷往地址為生源地的,遷往地址應與原戶口單頁上的地址一致,填報信息不相符的,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2.遷往地址為用人單位的,按照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公章上的公司名稱或者完整的公司地址。
3.遷往地址為研究生院或各高等院校的,按入學須知上的遷移地址填寫。
4.如有特殊原因(例如參軍或休學的學生)暫時不宜遷戶的,請暫時緩遷。在遷往地址一欄標明“暫緩遷移”,並在備注一欄標明緩遷原因。
二、信息報送事宜
各學院應安排專人負責畢業生戶口遷移報送、領取、發放等工作。所需材料如下:
(一)需遷移戶口畢業生請填寫《戶口遷移申請書》一份,須本人手寫簽名,模板附後。
(二)若戶口遷回原籍請提交身份證複印件一份;若戶口遷至就業單位請提交身份證、勞動合同或就業協議書複印件各一份;若戶口遷至研究生院或各高等院校請提交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各一份。
(三)《信息統計表》填寫完成並彙總、校準後,以學院為單位將電子版發送至103229298@qq.com,紙質版一式兩份並加蓋院章。
以上材料請各學院於6月15日(星期四)前交到保衛處,學校將統一報送龍江派出所戶籍管理部門,逾期戶籍管理部門將不予接受。
三、相關問題說明
1.畢業生戶口遷移原則上每人隻受理一次,一經辦理,學校不再受理改遷事宜。
2.按規定,未落實具體單位的畢業生應將戶口遷往原戶籍地址,學校不寄放戶口檔案材料。
3.戶口遷移信息表中的所有內容必須準確無誤。
4.填寫《信息統計表》前須確認戶口遷往地能否接收及所需手續。
附件:
1.戶口遷移申請書(模板)
2.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2017屆畢業生戶口遷移信息統計表
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保衛處
2017年6月5日
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保衛處 2017年6月5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