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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18年福建省高等學校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計劃國內訪問學者項目工作的通知
2018-05-29 08:46  

各單位: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福建省高等學校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計劃國內訪問學者項目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8〕25號)、《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財政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培養與引進“三項計劃”實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閩教師〔2017〕83號)的文件要求,為提升青年骨幹教師教學科研水平,促進青年教師成長,福建省教育廳決定實施高等學校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計劃國內訪問學者項目。現就我校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對象和條件

(一)政治思想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良好的師德修養,45周歲以下,具有碩士學位和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二)在教學改革、科學研究和科技成果產業化方麵取得一定成績,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和一定科研實力的學科(專業)骨幹教師。   

(三)選拔時應圍繞學校發展需求,並重點關注我省產業發展急需的學科(專業),精準對接接收高校優勢學科(專業),提高選派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接收單位、培養方式和研修時間

(一)接收單位原則上應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級示範高職院校、重點研究機構或大型企業。優先選擇已建立校校、校院合作或幫扶關係高校對應學科(專業)所在的二級學院作為接收單位,做好訪學工作與協作幫扶有機銜接,提高對口幫扶整體效益。   

(二)訪問學者培養工作實行指導教師負責製。指導教師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師德高尚、學術造詣或專業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主持承擔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   

(三)訪問學者應脫產研修,在指導教師指導下,以參加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為主,也可適度參與課程講授或其他教學工作,經指導教師同意,也可選修若幹門研究生課程。研修期限為半年或一年。   

三、選派名額

省教育廳今年計劃資助國內訪問學者150名左右,不具體指定申報名額,由各高校對照條件組織申報。教育廳在審定資助名單時將向新辦本科高校和高職院校傾斜。   

四、組織申報

請各單位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申報本項目。接收訪問學者的高校、學科、導師及其課題目錄等,可登陸高等學校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導師信息庫(http://cce.whu.edu.cn/szpx/)查詢,也可自行聯係其他符合申報條件的本科高校和研究機構。

申報人員被接收高校(單位)確定錄取後,各單位應於6月8日前,將《2018年福建省高等學校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計劃國內訪問學者項目推薦人選彙總表》(附件1,一式一份)、接收高校和導師簽字蓋章的《福建省高等學校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計劃國內訪問學者項目推薦表》(附件2,一式一份)報我校人事處師資科,附件1電子文檔需發送至指定郵箱。   

五、審核公布   

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對申報人選情況進行審核,並於6月底將審核通過的名單在省教育廳網站(www.fjedu.gov.cn)上公布。

六、資助辦法   

入選本項目的訪問學者,省教育廳按每人每年2萬元的標準資助研修費用(研修期限為半年的按1萬元的標準予以資助)。入選教師應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認真完成訪學研修任務。入選後一年內未派出的,應由推薦單位向人事處來函說明情況,並取消當年度訪問學者資格,其資助經費作為下一年度訪問學者的資助經費,由省教育廳重新安排使用。   

聯係人:林在文,電話:0591-85260262,電子郵箱:281271475qq.com。    

  

                                                人事處

                                                       2018年5月29日    

附件【附件4 福建省高等學校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計劃國內訪問學者項目結業考核表.doc已下載
附件【附件2 福建省高等學校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計劃國內訪問學者項目推薦表.doc已下載
附件【附件1 2018年福建省高等學校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計劃國內訪問學者項目推薦人選彙總表.doc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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