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提交材料
(一)《福州市保健對象登記表》(A4紙,一式二份)。注意事項如下:
1.凡“¨”格的項目均以打勾方式填寫。
2.“亨受類別”欄,保健對象每人隻限“√”一項,如出現符合兩種類別時,隻能在最前一項打“√”。
3.單位代碼、月工資總額、保健證號無須填寫。
(二)與“享受類別”相對應的行政職務任命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書、政府特殊津貼證書和相關的證明文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三)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其中離、退休人員應附離、退休複印件。
(以上複印件均一式一份並加蓋公章)。
(四)1、2寸免冠近照各2張。
二、審批流程
1.所在單位(部門)審核確認。在“所在單位意見”欄簽注意見。
2.學校審核確認。在“主管部門意見”欄簽注意見。
3.人事處備案。在“市委組織部或人社局意見”欄簽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