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辦〔2021〕5號
LD乐动
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使用辦法(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14〕11號)和《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製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麵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製度。全麵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客觀反映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增強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校切實轉變人才培養模式,為我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二、評價內容
項目 |
主要考察 |
內容 |
加分項 |
思想品德 20分 |
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麵的表現。 |
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誌願服務等的次數和持續時間。 |
參加一次活動加1分,單次活動超過2小時的加2分,滿分20分。 |
學業水平 20分 |
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等能力。 |
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必修和選修課程學習成績,特別是具有優勢學科的學習情況。 |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科目為E級(含E)以下,合格性科目為不合格的每一科扣1分; 參加學科競賽的,校級加1分/次、縣級2分/次、市級3分/次,省部級4分/次,滿分20分。 |
身心健康 20分 |
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 |
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堅持每天1小時體育鍛煉情況等。 |
參加體育競賽的,校級加1分/次、縣級2分/次、市級3分/次,省部級4分/次,滿分20分。 |
藝術素養 20分 |
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 |
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方麵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成果等。 |
獲得考級證書(同科目以最高等級算,不重複累計)2分; 參加藝術活動,縣級以下1分/次,縣市兩級2分/次,省級及以上3分/次,滿分20分。 |
社會實踐 20分 |
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科技創新活動的情況,包括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訓、研學旅行、參觀體驗與社會調查、科學探究、創造發明等。 |
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成果、調查報告等。 |
班幹部加1分,校學生會幹部加2分,不重複累加; 獲校級優秀幹部加1分,縣市兩級2分/次,省級及以上3分/次,不重複累加; 參加一次活動加1分,單次活動超過2小時的加2分,滿分20分。 |
三、使用辦法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高招錄取出現同分且排位相同時競爭有限的名額時使用。
(1)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依據《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係統》中提供的綜合素質表或個人信息,對係統內沒有體現的均不列入招生錄取時的評價依據,學生不再單獨向我校提供綜合評價材料;
(2)評價小組將根據評價內容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評審,評審總分仍相同的,將根據獲獎的名次和考級等級區分,獲獎名次高的優先;
(3)相關評審信息未在五項列出或評價結果相同的,由評價小組商定;
(4)評價小組每年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隨機抽取五位成員組成。
四、相關說明
1. 本辦法經LD乐动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後開始實施;
2. 本辦法將在LD乐动
招生辦網站同時公布;
3. 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LD乐动
招生辦公室。
LD乐动
招生辦公室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