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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2021年秋季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1-09-10  來源:   點擊量:

各單位: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1年秋季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40號)要求,現就開展2021年秋季學期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對象

我校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教學人員。

申請人員應提交的材料見附件1。

二、認定工作安排

1.申請人員網上報名(9月13日-9月19日)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實名報名,申請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逾期不得補報,報名之前須先詳細閱讀報名注意事項再進行報名。申請教師資格全麵推行師德承諾製度,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麵下載打印《個人承諾書》並本人簽名拍照後按程序要求上傳。申請人應根據係統提示如實完整填報個人信息,上傳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並對填報的信息進行核對,由係統自動生成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2.申報人員體檢及申報材料的預審(9月20日-9月26日)

按照教育廳工作安排,結合本地本校疫情防控具體情況,申請人員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時間須在2021年7月1日後有效)。學校彙總審核申請人員的申報材料,經公示無異議後向教育廳申報。

3.現場集中受理申報材料(9月27日-11月26日)

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教師資格認定申報材料報送教育廳。

4.認定與頒發證書(12月下旬)

教育廳將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教師資格認定結論,並將認定結果反饋給學校。符合法定認定條件的,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三、其他事項

1.申請人員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委托福建省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組織。福建省高等學校高師培訓中心將給每位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的申請人員出具成績報告單(附件3),作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必備材料之一。

2.學校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我省教師資格認定政策,對申請對象、範圍和材料進行嚴格把關,相關部門嚴禁為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或材料。對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單位和個人,教育廳將依據《教師資格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3.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於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製度的意見》要求,根據教育部統籌安排,由公安部門協助教育部門開展信息查詢工作,落實教職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製度。

4.請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先添加QQ群:高校教師資格交流討論(326934234,備注學院和姓名),及時了解報名的流程及注意事項,再進行網絡申報和準備材料。

5.請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於9月17日前將《高校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名單彙總表》(見附件4)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電子版發送至fjpnujgb@126.com,其他材料彙總時間另行通知。報名過程中如遇到問題可聯係教師工作部(處)林老師,聯係方式:85229631。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清單

         2.教師資格申請人員網上報名方式及現場確認安排

         3.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成績報告單

         4.高校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名單彙總表

         5.福建省高校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定點醫院名單

教師工作部(處)

2021年9月10日

谘詢電話

師德科:

0591-85169817

師資科:

0591-85229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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