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技術師院科〔2021〕8號
LD乐动
關於印發《福建技術師範
學院哲學社會科學縱向科研項目間接經費
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單位:
現將《LD乐动
哲學社會科學縱向科研項目間接經費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LD乐动
2021年4月20日
LD乐动
哲學社會科學縱向
科研項目間接經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我校哲學社會科學縱向科研項目資金間接費用管理,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幹意見》(中辦發〔2016〕50號)、《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6〕304號)、《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6〕317號)和《福建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閩財教〔2017〕3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校承擔的國家、部委和省市各級政府批準立項並納入財政科研計劃的且允許列支間接費用的哲學社會科學各類縱向科研項目。
第三條 間接費用是指項目責任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用於學校管理費和激勵科研人員的績效支出。
第四條 間接費用占項目立項資金總額的比例,按照具體類別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確定;其他沒有具體規定資金管理辦法的縱向項目,按項目資助總額的30%計。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和教育部項目的提取比例如下:50萬元以下部分,間接費用核定比例為30%;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核定比例為20%;超過500 萬元的部分,核定比例為13%。如國家相關規定對以上分段超額累退比例進行調整,則參照調整後的比例上限核定。
福建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的提取比例如下:20萬元以下部分為40%;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30%;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為20%;超過500萬元的部分為13%。
第五條 間接費用預算總額一經上級主管部門批複不得調劑。批複的間接費用到達學校科研經費賬戶後,由學校財務處在項目撥款立項時列於該項目之下。
第六條 原則上,間接經費按立項資金的比例分批提取。
第七條 間接經費包括管理費和績效兩部分。管理費按項目資助總額的5%提取,其餘為績效。
第八條 績效支出僅用於實際參加課題研究的項目組成員,嚴禁非課題組成員參與績效分配。
第九條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省社科規劃項目等哲學社會科學縱向項目在通過主管單位中期檢查後可提取50%績效,待結項後根據結項情況按以下相應標準提取剩餘績效。鑒定結項不合格、項目被主管部門中止或撤項項目均不可提取剩餘績效。
項目組成員剩餘績效提取比例如下:
鑒定結項合格項目 |
剩餘績效提取比例 |
按時和延期不超過一年 |
100% |
延期一年以上 |
80% |
延期二年以上 |
70% |
延期三年以上 |
60% |
績效餘額統一轉為學校科研發展基金。
第十條 績效支出由項目負責人根據項目研究進展情況提出申請,一般結項當月或次月(除暑假或寒假外)提取。項目負責人填寫《LD乐动
哲學社會科學縱向科研項目績效支出申請表》,經科研處審核後,由財務處發放項目績效。科研處受理審核科研績效申請,財務處根據科研處審核意見受理科研績效發放。
第十一條 間接費用開支使用情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並接受監督,嚴禁用於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讚助、投資以及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等。
第十二條 在項目結項後,如有發現項目研究或項目成果存在違反學術道德,敗壞學術風氣的,追回績效並在全校範圍內通報批評。
第十三條 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套取績效的行為,按照財政有關條例及相關法規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科研處和財務處負責解釋說明。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表:《LD乐动
哲學社會科學縱向科研項目績效支出申請表》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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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社會科學縱向科研項目績效支出申請表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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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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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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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績效預算總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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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可支配績效總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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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人員發放方案(行數可增加) |
序號 |
姓名 |
所在單位 |
開戶行、卡號 |
金額(元)(稅前) |
簽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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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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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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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人員發放方案(行數可增加) |
序號 |
姓名 |
所在單位 |
開戶行、卡號 |
金額(元) (稅前) |
簽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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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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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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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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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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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承諾 |
本次發放對象均為課題組成員,發放方案符合績效發放管理規定。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科研處審批意見 |
已審核,請按規定發放該績效。 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注: 本表一式三份,科研處、財務處、項目負責人各一份。
抄送:校領導。 |
LD乐动
辦公室 2021年4月20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