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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師範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17-02-27 10:12  

 

一、關於全日製和非全日製

全日製研究生是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製研究生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研究生畢業時,按照國家和我校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我校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 

二、招生計劃

2017年我校擬安排134個學術學位專業和39個專業學位領域招收約2400名碩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按全日製和非全日製下達(分別見全日製、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報考條件

(一)學術學位研究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曆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3)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同等學力人員包括:①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②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 

報考我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同等學力人員的具體業務要求為:在報考前應進修過5門及以上與所報考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幹課程,且成績合格。考生須於報考前將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複印件提交我校審核通過後方可報考,並於複試前將成績證明原件提交我校審核通過後方可參加複試。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的專業謝絕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的各項報考條件。 

(三)推薦免試研究生 

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體要求詳見我校《關於做好2017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四)黨校學曆及國外或境外學曆問題。 

1.根據原國家教委《關於轉發國家教委辦公廳<關於重申黨校學曆不應等同於國民教育學曆的複函>的通知》(教學司﹝1995﹞101號)規定,黨校學曆不作為報考研究生的學曆依據。 

2.凡在國外或境外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曆證書,均須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並在複試時出具書麵認證材料原件,否則不予複試。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預報名時間: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別按照遴選單位和接收單位要求參加網上報名和複試。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和“研招網”上我校的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隻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係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誌願。 

(2)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務必認真校對姓名、身份證號碼、學曆證書號碼等重要信息,通訊地址必須詳細、準確,且在2017年7月前有效。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須如實填寫考生本人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3)網上報名結束後,考生須記住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用戶名和密碼。報考具體辦法可直接谘詢各地市招生辦。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曆(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曆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我校該計劃招生5人。專項計劃具體招生辦法按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6.考生應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誌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曆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將通知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曆(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曆(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5.所有考生均須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須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麵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網上學曆(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我校將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準予考試。 

六、初試

(一)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麵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6年12月24日-25日,北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各專業招生考試初試科目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英語一、日語、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等科目為全國統考或聯考科目,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關機構組織編製,各地書店有售。 

翻譯碩士英語、社會工作原理、教育綜合、體育綜合、漢語基礎、英語翻譯基礎、統計學、社會工作實務、漢語國際教育基礎、漢語寫作與百科知識等科目由我校根據各專業學位教指委提供考試大綱或指導性意見命題;其他考試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題。考生務必按我校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選擇相應的考試科目,否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場紀律及其他具體要求詳見《準考證》和各報考點通知。 

(七)初試成績於2017年2月15日後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打印成績通知。 

七、複試

(一)教育部將在2017年3月15日左右發布《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福建省屬於一區範圍),我校將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由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製定。我校各學院將在網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參加複試人員名單。 

(二)複試安排在2017年4月底前,複試辦法將於複試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學院網頁上公布,考生根據各學院複試要求參加複試。 

(三)我校將在複試前對考生的身份證、學曆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對考生的學曆(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四)複試內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格檢查等內容。複試采用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辦法,采取差額形式,我校各專業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複試差額比例並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具體要求詳見當年複試辦法。 

(五)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同等學力考生複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六)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八、調劑

我校將於2017年3月15日後,在“研招網”上公布各專業生源缺額信息,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係統填寫報考調劑誌願。調劑工作在2017年4月底前開展,我校將根據教育部錄取政策公布具體的調劑要求和程序。 

九、錄取

(一)錄取工作:我校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綜合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生的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錄取檢查及其他錄取相關工作在2017年5月上旬結束,經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核批準後,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不轉人事關係,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合同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在錄取前作出說明。 

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人事檔案、工資關係轉入我校。 

(三)碩士研究生按培養方式分為全日製和非全日製兩種形式。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等3個專業學位類別隻招收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 

(四)保留資格: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入學

2017年9月,考生按《入學須知》的要求按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201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後,我校將對其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進行全麵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將把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學製和學費

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學術學位、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學製三年,其他全日製專業學位學製兩年;學費為每生每學年8000元。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學製三年,學費、學習方式詳見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十三、在校學習期間待遇

(一)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20000元;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學業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每生每年分別為10000元、6000元、3000元;“三助”中的“助教”“助管”崗位津貼每生每月不低於500元,助研津貼由導師或課題組發放。定向就業的學生不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不享受現行相關獎助學金政策。 

(二)學校鼓勵研究生參加國內外高水平學術會議和到高水平大學、科研院所訪學,實施優秀研究生出國(境)訪學資助政策。 

(三)學校鼓勵研究生開展學術創新和科研活動,獎勵研究生優秀科研成果和優秀學位論文。學校對在國際性、全國性科技競賽中獲獎的研究生進行相應獎勵。 

以上獎勵和資助以具體文件實施為準。 

十四、就業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十五、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招生有關規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業務課考前輔導班。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我校從2017年起不招收單獨考試研究生,不再開展破格複試工作。 

(四)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學院網頁,以便及時獲取有關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聯係方式。 

單位代碼:10394。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大學城福建師範大學旗山校區行政樓523,郵編:350117。 

聯係電話:(0591)22867434,傳真:22867447。電子信箱:yzb@fjnu.edu.cn

網址:http://yjsy.fjnu.edu.cn/

各招生學院聯係方式見《福建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學院聯係方式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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