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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實施細則
2017-10-20 09:27  

  

 

為提高我校辦學水平,做好與福建師範大學聯合培養碩

士研究生(下稱聯培生)工作,特製訂本實施細則。

一、聯合培養專業及計劃指標

045108學科教學(英語)(專業學位)3人;

055101英語筆譯(專業學位)3人;

025200應用統計(專業學位)2人;

045104學科教學(數學)(專業學位)2人。

二、獎助政策

聯培生除享有聯培單位的各類獎助政策外,福建師範大

學福清分校另提供如下獎助政策:

(一)  生活補助:聯合培養期間,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

校提供生活補助800/,全年共發放10個月,每學期一次性發放4000(參照閩師分科〔20173號文件執行)

(二)  研究費用:聯合培養期間,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

校提供學術活動經費5000 /人,用於資助研究生完成學位論文等。

(三)優秀學生獎學金:對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聯培生給予獎勵,一等獎學金10000元;二等獎學金 8000元;三等獎學金 6000元(參照閩師分科〔20172號文件執行)。

(四)聯培生在讀期間,優先推薦在《福建師大分校學報》發表學術論文1篇。

(五)聯培生在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期間,學校免費提供校內住宿。

三、培養工作

(一)指導教師。聯培生第一導師由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導師擔任,聯培單位配備第二導師。

(二)培養流程。第一學年在聯培單位學習學位課程。第二學年開始進入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開展科學研究、實習實踐和學位論文等,服從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導師指導和工作安排。

(三)畢業論文。選題由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和聯培單位導師共同確定,並由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導師指導完成開題,論文選題主要來源於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的研究課題和項目,在畢業論文研究開始後一年,需進行中期檢查。

四、畢業與學位授予

聯培生的畢業與學位授予工作由聯培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由聯培單位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五、日常管理

(一)管理模式。對聯培生實行雙重管理。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和聯培單位均對聯培生實行全員、全程、全方位管理。被錄取的研究生在雙方辦理入學注冊手續,納入雙方管理係統。

(二)管理責任。聯培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務、後勤、住宿、醫療、意外人身傷害、獎懲等日常管理,第一學年由聯培單位為主負責管理,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協助管理;第二學年起,由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為主負責管理,聯培單位協助管理;檔案、戶口在聯培單位保管,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現場查閱。

(三)聯培生權利。聯培生在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和聯培單位均享有在校生的權利,雙方已有的課程、圖書信息、科研設備、體育和文化設施等資源研究生均可按規定使用。

(四)知識產權問題。聯培生所取得的成果(包括但不僅限於論文、成果、專利和技術檔案)的知識產權,歸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和聯培單位共同擁有。原則上主要貢獻一方應占有較高的比例、排名順序應在前麵。

六、其他

(一)如聯培生終止協議,停止發放並追回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給予的獎助費用。

(二)本細則由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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