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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師範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19-12-30 17:52  

一、關於全日製和非全日製

全日製研究生是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製研究生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研究生畢業時,按照國家和我校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我校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

二、招生計劃

2019年我校擬安排111個學術學位專業和41個專業學位領域招收約2700名碩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按全日製和非全日製下達(分別見全日製、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招生目錄中的擬招生人數為計劃招生數,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及相應的專業領域實際招生數將在國家下達招生指標後綜合各專業生源、學科實際和推免生接收情況確定;實際接收推免生人數將在接收工作結束後對外公布。

三、報考條件

(一)學術學位研究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20199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或大學本科結業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5.教育碩士(招生專業代碼前四位為:0451)各領域非全日製方向不招收高校(含高職高專)教師。

6.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的各項報考條件。

(三)推薦免試研究生

詳見我校《關於做好2019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四)黨校學曆及國外或境外學曆問題。

1.根據原國家教委《關於轉發國家教委辦公廳<關於重申黨校學曆不應等同於國民教育學曆的複函>的通知》(教學司1995101號)規定,黨校學曆不作為報考研究生的學曆依據。

2.凡在國外或境外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曆證書,均須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並在複試時出具書麵認證材料原件,否則不予複試。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1010日至1031日,每天900-22:00

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8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別按照遴選單位和接收單位要求參加網上報名和複試。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和“研招網”上我校的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隻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隻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係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餘額信息,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誌願。

2)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務必認真校對姓名、身份證號碼、學曆證書號碼等重要信息,通訊地址必須詳細、準確,且在20199月前有效;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3)網上報名結束後,考生須記住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用戶名和密碼。報考具體辦法可直接谘詢各地市招生辦。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曆(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曆(學籍)核驗。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我校該計劃招生5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後備人才培養專項支持計劃”在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擬招生20人。專項計劃具體招生辦法按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6.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誌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並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曆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麵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

六、初試

(一)20181214日至1224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麵白紙打印,正、反兩麵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三)初試時間:20181222日至12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12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22日下午 外國語

1223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23日下午 業務課二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各專業招生考試初試科目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英語一、日語、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等科目為全國統考或聯考科目,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關機構組織編製,各地書店有售。

翻譯碩士英語、社會工作原理、教育綜合、新聞與傳播專業綜合能力、體育綜合、心理學專業綜合、漢語基礎、英語翻譯基礎、金融學綜合、統計學、國際商務專業基礎、社會工作實務、新聞與傳播專業基礎、漢語國際教育基礎、漢語寫作與百科知識等科目由我校根據各專業學位教指委提供考試大綱或指導性意見命題;其他考試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題。考生務必按我校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選擇相應的考試科目,否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場紀律及其他具體要求詳見《準考證》和各報考點通知。

(七)初試成績將按招生工作進程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上公布,考生屆時可上網查詢打印成績通知。

七、複試

(一)我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福建省屬於一區範圍)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製定。我校各學院將在網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參加複試人員名單。

(二)複試安排在20194月底前,複試辦法將於複試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學院網頁上公布,考生根據各學院複試要求參加複試。

(三)我校將在複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學曆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對學曆(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將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曆(學籍)核驗。

(四)複試內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格檢查等內容。複試采用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辦法,采取差額形式,我校各專業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複試差額比例並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具體要求詳見當年複試辦法。

(五)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同等學力考生複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六)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七)我校與中國科學院海西院、省內高校等有關單位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按照聯合培養有關規定執行,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領域另行公布。

八、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錄取政策確定並在複試錄取辦法中公布,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係統填寫報考調劑誌願。

九、錄取

(一)錄取工作:我校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綜合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生的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製和非全日製兩種。全日製和非全日製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除“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外,我校全日製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製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

(三)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不轉人事關係,應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合同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在錄取前作出說明。

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人事檔案、工資關係轉入我校,逾期未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四)保留資格:被錄取的新生,因工作需要,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年限一般為1年。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入學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入學須知》的要求按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學校將按有關規定開展複查工作。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將把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學製和學費

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學術學位和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體育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工程碩士(材料工程)、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的學製為3年,其他專業學位學製為2年;學費為每生每學年8000元。

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學製為3年,學費、學習方式詳見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十三、在校學習期間待遇

(一)獎助政策

1.全日製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20000元;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學業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每生每年分別為10000元、6000元、3000元;“三助”中的“助教”“助管”崗位津貼每生每月不低於500元,助研津貼由導師或課題組發放;全日製非定向學術學位推免生新生享受推免生獎學金每生8000元;“本—碩—博”拔尖創新人才獎學金每生8000元;本碩一體化卓越中學教師培養計劃獎學金每生8000元。定向就業的學生不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不享受現行相關獎助學金政策。

2.學校鼓勵研究生參加國內外高水平學術會議和到高水平大學、科研院所訪學,實施優秀研究生出國(境)訪學資助政策。

3.學校鼓勵研究生開展學術創新和科研活動,獎勵研究生優秀科研成果和優秀學位論文。學校對在國際性、全國性科技競賽中獲獎的研究生進行相應獎勵。

以上獎勵和資助以具體文件實施為準。

(二)住宿安排

1.全日製碩士研究生

家住福州市倉山區、台江區、鼓樓區且在倉山校區就讀的新生,采取走讀製度,不安排校內住宿(入學後確有困難,在學校有空床位的前提下可申請安排),其他新生默認安排在所就讀的校區(旗山校區或倉山校區)入住。

2.非全日製碩士研究生

1)周末授課的新生不安排校內住宿。

2)暑期授課的新生學校可提供住宿。

3)脫產學習一年的新生僅安排第一學年的住宿。

十四、就業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十五、其他

(一)除工商管理專業學位和公共管理專業學位外,我校2019年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領域)均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同等學力人員包括:(1)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99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2)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

(二)根據教育部招生有關規定,我校任何部門和人員(包括在校生)不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

(三)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我校從2017年起不招收單獨考試研究生,不再開展破格複試工作。

(五)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學院網頁,以便及時獲取有關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聯係方式。

單位代碼:10394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大學城福建師範大學旗山校區行政樓527,郵編:350117

聯係電話:(0591)22867434。電子信箱:yzb@fjnu.edu.cn

網址:http://yjsy.f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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