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全省教育係統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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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全省教育係統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閩教人〔2018〕3號


各市、縣(市、區)、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廳直屬單位(學校):

為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省教育係統內部審計工作,更好地為教育改革和事業發展服務,我廳研究製定了《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教育係統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單位實際貫徹執行。

                                                                                                            福建省教育廳

                                                                                                            2018年1月5日


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教育係統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省教育係統內部審計工作,更好地為教育改革和事業發展服務,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48號)、《教育係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教育部令第17號)、《福建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省政府令第129號)和《關於完善福建省審計製度若幹問題的實施意見》(閩委辦發〔2017〕1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教育係統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內部審計工作責任

1.充分認識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加快推進“四個全麵”戰略布局總體要求,進一步提高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創新內部審計理念,完善內部審計製度,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保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推動深化改革、完善內部治理、規範權力運行、有效防範風險、推進廉政建設等方麵的重要作用,最大程度服務我省教育事業科學和諧發展。

2.完善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機製。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在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定期聽取審計工作報告,及時研究解決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支持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依法依規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要建立健全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製度,將年度審計計劃、審計重要事項等納入會議研究範圍,加強內部職能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形成監督管理合力,提升審計監督水平。要確保內部審計必要的工作經費和工作條件,有關審計專項經費應列入單位預算。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當根據需要列席本單位有關重大事項決策的會議。

二、健全工作機構,建設專業化審計隊伍

1.健全內部審計機構。要著眼於增強審計監督的獨立性、確保內部審計機構全麵履行審計監督權,積極創造條件設置本單位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目前不具備條件單獨設置內部審計機構的單位,內部審計職責可由單位內設的監督部門或綜合部門承擔,配備專門人員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2.加強審計隊伍建設。要對接十九大全麵從嚴治黨新要求,著力打造信念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務實、清正廉潔的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審計幹部隊伍。要按照加大審計力度、提高審計能力的要求,配備必要的內部審計工作專職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聘請特約審計人員和兼職審計人員。內部審計隊伍應由具備財經、審計、管理、法律、建設工程、信息係統等專業背景或專業資格的人員組成。應組織內部審計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實務研討和理論研究,不斷提升審計人員的理論水平、業務技能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要加強審計人員作風建設,依法履行職責,恪守職業道德。

3.探索購買社會審計服務。各單位可以根據審計項目實施需要,通過購買社會審計服務將部分審計工作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審計機構,補充本單位內部審計資源不足,確保各類各項審計工作有序開展。內部審計人員要加強對受托社會審計機構的全過程跟蹤監督指導,形成內部審計與社會審計相結合的內部審計監督新模式。

三、推進審計全覆蓋,全麵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1.明確內部審計工作重點。各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應當根據形勢要求和單位自身實際,圍繞單位中心工作以及內部管理需要,合理安排年度和中長期審計工作重點和審計頻次。在不斷規範經濟責任審計、財務收支和基建與修繕工程管理等內部審計基礎業務的同時,要加大對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預算管理、科研經費管理、學校資產管理和專項資金管理等重點領域的審計力度,逐步探索開展國家政策落實情況審計、推動開展內部控製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審計谘詢等。要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計劃性,統籌確定審計項目、審計範圍和審計內容,最大限度整合審計資源,以最合理的審計投入,有步驟、有深度、有成效地推進內部審計全覆蓋。

2.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要按照審計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部門相關文件,結合實際,完善內部審計製度以及與之配套的專項審計規範、審計實施辦法等,明確內部審計的內容、權限、程序、報告、質量控製、結果應用等內容,形成製度健全、管理規範、運轉有序的內部審計工作機製,促進內部審計工作規範化和科學化。要建立完善內部審計質量管理和自我評價機製,加強內部審計立項、現場實施、報告撰寫與成果應用等全過程管理。加強對審計報告的綜合分析,及時反映改革進程中出現的政策措施不銜接、不配套等問題,揭示內部管理存在的風險漏洞,提出研究解決的措施建議。對麵向社會購買的審計項目,要加強審計過程的控製和後續評價,確保審計質量。

3.積極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效率。要向內部審計開放數據查詢,實現信息共享。探索在審計實踐中運用大數據技術的途徑,提高審計運用信息技術的能力。

四、完善整改機製,著力強化審計結果運用

1.狠抓審計整改工作落實。要建立健全完善審計整改落實和報告製度、審計整改掛銷號製度,明確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審計整改第一責任人,督促被審計單位認真研究審計反映的問題,列出整改清單和期限,逐項研究整改,並將整改情況按規定時限報告內部審計機構。內部審計機構要建立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台賬,對整改到位的問題,予以銷號,切實增強被審計單位和部門的整改主動性、時效性。加強對被審計單位好的經驗做法的總結宣傳,健全正向激勵機製。

2.建立完善審計整改與問責機製。要建立完善由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職能部門參與的聯合督查整改與問責機製,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的責任。對不重視審計整改、未落實整改措施、屢審屢犯、存在重大問題的,由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程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3.建立審計結果公開與共性問題自糾機製。按照政務公開、校務公開的要求,推行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公開。要通過印發審計通報、內部局域網公布等方式,在單位內部一定範圍內公開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逐步加大公開力度。要認真總結梳理審計發現的共性問題,建立共性問題自查自糾機製。

4.加強審計結果運用。要注重審計結果與幹部人事工作相結合,要將審計結果納入領導幹部考核評價體係,作為幹部任免和獎懲的重要依據;要注重審計結果與單位決策相結合,及時總結研究審計結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作為采取有關措施、完善內控製度的參考依據;要注重審計結果與反腐倡廉工作相結合,將內部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認定建議,對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線索,要依法移送紀檢監察機構和司法機關。根據審計結果和案件查處情況,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及時向審計部門反饋責任追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