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學校主站首頁部門職能思想教育國防教育學生管理助學服務就業創業心理健康黨建園地隊伍建設
站內搜索:
 
  學生工作部(處)  
 
 政策規定 
 獎助學金 
 助學貸款 
 勤工助學 
 補助補償 
 
  政策規定
當前位置: 首頁 > 助學服務 > 政策規定 > 正文
 
關於組織做好2020年度大學生醫保參保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13日 16:43      瀏覽:

各學院:

根據福州市醫療保障基金中心《關於做好2020年度在榕高校大學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工作的通知》(榕醫管文〔2019〕10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2020年度福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的通告》(2019年第3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校2020年度大學生醫保參保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保登記時間及待遇享受時間

1、參保登記時間: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待遇享受時間: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2019年9月份入學的新生參保享受待遇時間延長為2019年9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參保對象

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全日製本科(含專升本)學生。

三、參保費用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下一年度大學生醫保參保繳費期。2020年度在校大學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270元/年。2019級新生按參保登記時間確認保險關係,當年9月至12月不要繳費,隻繳納次年度的保險費,當年9月至次年12月發生的醫療費用,已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按規定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不可重複參保,不可重複享受醫保待遇。

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參保所需個人繳費部分,按我校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補助。個人繳費財政補助對象的認定,按照省教育廳、財政廳《關於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實施意見》(閩教學〔2007〕32號)規定執行,各學院參保困難學生人數不得超過學院總參保人數的20%。

對超出規定時間(參保登記時間)辦理參保繳費的學生,允許其參保繳費但設有6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過後再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繳費之前和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1月1日至6月30日補繳費人員,個人繳費標準為270元;7月1日之後補繳費人員,參保人應繳金額為820元(個人繳費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之和)。

四、參保流程

1、11月30日前,學院組織學生填寫[福州大學生醫保]批量新增和調入模版(附件1),並繳納保費。

2、12月10日前,通過福州醫保中心審核,符合參保條件的同學,以學院為單位及時通過稅務部門渠道繳費。

3、12月15日前,各學院將放棄參保學生的棄保承諾書(附件2)一式一份交到學工處210室。

五、繳費方式

通過關注“福建稅務”微信公眾號、“銀聯福建”微信公眾號,以學院為單位完成繳費。

 

 

學生工作處

2019年11月14日

 

網站聲明:轉載或引用本文,須注明本文出處,違者必究

 

學校主頁 | 教務處 | 校團委 | 保衛處 | 圖書館 | LDSports乐动体育平台 | 文化傳媒與法律學院 | 教育學院 | 外國語學院 | 乐动足球体育官网 |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 海洋與生化工程學院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龍江街道校園新村1號;電話:0591—85258505 ;郵編:350300

(C)版權所有:LD乐动 (福建師範大學福清分校)學生工作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