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福州市醫療保障基金中心《關於做好2020年度在榕高校大學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工作的通知》(榕醫管文〔2019〕10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2020年度福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的通告》(2019年第3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校2020年度大學生醫保參保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保登記時間及待遇享受時間
1、參保登記時間: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待遇享受時間: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2019年9月份入學的新生參保享受待遇時間延長為2019年9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參保對象
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全日製本科(含專升本)學生。
三、參保費用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下一年度大學生醫保參保繳費期。2020年度在校大學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270元/年。2019級新生按參保登記時間確認保險關係,當年9月至12月不要繳費,隻繳納次年度的保險費,當年9月至次年12月發生的醫療費用,已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按規定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不可重複參保,不可重複享受醫保待遇。
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參保所需個人繳費部分,按我校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補助。個人繳費財政補助對象的認定,按照省教育廳、財政廳《關於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實施意見》(閩教學〔2007〕32號)規定執行,各學院參保困難學生人數不得超過學院總參保人數的20%。
對超出規定時間(參保登記時間)辦理參保繳費的學生,允許其參保繳費但設有6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過後再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繳費之前和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1月1日至6月30日補繳費人員,個人繳費標準為270元;7月1日之後補繳費人員,參保人應繳金額為820元(個人繳費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之和)。
四、參保流程
1、11月30日前,學院組織學生填寫[福州大學生醫保]批量新增和調入模版(附件1),並繳納保費。
2、12月10日前,通過福州醫保中心審核,符合參保條件的同學,以學院為單位及時通過稅務部門渠道繳費。
3、12月15日前,各學院將放棄參保學生的棄保承諾書(附件2)一式一份交到學工處210室。
五、繳費方式
通過關注“福建稅務”微信公眾號、“銀聯福建”微信公眾號,以學院為單位完成繳費。
學生工作處
2019年11月14日